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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米飯】便當店、小吃店用米要清楚標示米產地  

摘錄自  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允諾立委,

2週內與衛生福利部協商便當店、小吃店用米要清楚標示米產地。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今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,

進行業務報告後備詢,回覆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質詢時作以上表示。

近午,委員會並通過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、高志鵬及蘇震清所提

臨時提案,要求農委會應即會同行政院衛福部、

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,針對市售包裝米、餐飲業、

與營養午餐等食用米(散裝米)的標示、不得混充等,

研擬強化管理具體措施,並於 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

提出書面報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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