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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米飯】日本2011年起已全面要求米食品產地標示 

摘錄自  他山之石/ 聯合新聞網

同樣是WTO會員國,也是以稻米為主食的日本,面對貿易自由化

帶來的進口米衝擊,採取與台灣截然不同的方式。

留日的農委會水利處副處長胡忠一分析,日本「食育基本法」

讓國人重視主要糧食的程度,已成為全民運動,前年更全面要求

米食產品產地標示。 胡忠一說,日本一九九四年加入WTO,

同樣面臨進口米衝擊,○九年卻發生工業用進口米流到老人院、

托兒所的醜聞,舉國震驚。日本政府痛定思痛,二○一○年下令,

從碾米廠、大盤商、中盤商到零售商,業者間都須有來源、數量

銷售紀錄,二○一一年七月起,全面要求米食產品產地標示。 

標示制度不只有包裝米,落實到大小量販店、外食業者販售的便當、

清酒、玄米、米粉製品,都必須記錄原料品名、產地、數量、用途;

店家在包裝、菜單、看板或招牌上,也須讓消費者清楚看見產地

來自哪國,甚至哪一縣,並列入員工教育。 

胡忠一解釋,「產地標示」可追溯來源,讓消費者安心,

相較產銷履歷,也較易執行。 

走進日本超商、市集農產品不僅有產地標示,更能見到蔬果上

有一張張農民、農地的照片或簡介。

日本農林水產省官網中,米食流通制度

http://www.maff.go.jp/j/syouan/keikaku/beikoku/index.html

圖文並茂,一目了然。 

日本法律雖僅要求稻米、牛肉須強制標示產地,連鎖店、量販店

進一步訂出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的農藥等殘留標準,落實企業責任;

農協(農業合作社)也在去年全面要求,透過農協賣出的商品

都要有產銷履歷。 日本店家也推動「綠燈籠」,貼上一到五顆星,

五顆星表示使用國產農產品達百分之九十,消費者也能知道店家

使用的蔬菜、水果、調味料來自哪個農家,已有三千四百個店家

掛上綠燈籠。 

如何落實稽查?胡忠一舉例,一九九四年日本水稻收獲量不足,

從各地進口米,農林水產省在零售店逐一核對進貨單、包裝標示、

與價格,「騙不了人的」。 

根據日本法規,從生產者到量販店、外食業者,若遭查獲沒有記錄

米食來源或來源標示不實,勸告三次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,

若未改善則罰鍰五十萬元日幣(不到廿萬元台幣)。 

胡忠一說,台日民族性格有所差異,在日本若涉及不實標示,

公布業者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已形同形象破產,若累積三次到罰款

程度,「幾乎已是逼它倒閉。」

全文網址: 他山之石/日本米食產品 強制標示產地 | 進口米流向追蹤 聯合新聞網 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8240638.shtml#ixzz2ioaD1okx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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