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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米飯】胖達人、山水米廣告不實罰太輕!立委促修法  

摘錄自  鉅亨網/ 記者周康玉 報導 

胖達人香精事件山水米混充事件之罰則問題,與您分享

胖達人、山水米事件在上(9)月遭到開罰,

裁罰金額分別是18萬、44萬 (三項產品),

立委李貴敏痛批,糧食商品的廣告不實,涉及到國民健康問題,

統計食品廣告不實歷來的裁罰金額只有27.3萬,

輕罰的狀況已經很久了,力促主管機關修法。

立委李貴敏今(9)日在經濟委員會油電漲價民生物價查察會議中,

拿出糧食管理法和公平法比較,從法律上解釋,

糧食管理法是公平法的特別法,但依據此法的處罰就是4-20萬,

但如果是依據公平法,罰金是5-2500萬,她質疑,

特別法為何優於普通法?兩法為何不從重量刑?

如果業者未改善,還可連續裁罰最高金額達5000萬,

李貴敏認為,透過現有的公平法裁罰金額,

才有辦法嚇阻不肖廠商,利用廣告不實的不當競爭。

公平會主委吳秀明回應,2500-5000萬的高裁罰金額,

通常是針對聯合漲價,李貴敏對此不認同,

按公平法並沒有只針對聯合、壟斷等才開罰的限制,

尤其食品問題關係到國民健康,

實在不應該因為輕判讓不肖業者「罰不怕」。

李貴敏說,國民健康議題是國家的根本,

此外,如果因為輕罰讓誠實標示商品的優良廠商失去競爭力,

也會廠商的造成惡性循環,因此,這些與食品相關的廣告不實案件,

不能只是單純看成是食品安全案例。

吳秀明表示,對此先前已由中央法規會議討論,

按過往判例定案,以特別法裁法,

但這兩起事件引發不少爭議,

目前得知衛生食品部已有提高罰款的計畫。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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