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米飯】日本2011年起已全面要求米食品產地標示 |
摘錄自 他山之石/ 聯合新聞網 |
同樣是WTO會員國,也是以稻米為主食的日本,面對貿易自由化 帶來的進口米衝擊,採取與台灣截然不同的方式。 留日的農委會水利處副處長胡忠一分析,日本「食育基本法」 讓國人重視主要糧食的程度,已成為全民運動,前年更全面要求 米食產品產地標示。 胡忠一說,日本一九九四年加入WTO, 同樣面臨進口米衝擊,○九年卻發生工業用進口米流到老人院、 托兒所的醜聞,舉國震驚。日本政府痛定思痛,二○一○年下令, 從碾米廠、大盤商、中盤商到零售商,業者間都須有來源、數量 銷售紀錄,二○一一年七月起,全面要求米食產品產地標示。 標示制度不只有包裝米,落實到大小量販店、外食業者販售的便當、 清酒、玄米、米粉製品,都必須記錄原料品名、產地、數量、用途; 店家在包裝、菜單、看板或招牌上,也須讓消費者清楚看見產地 來自哪國,甚至哪一縣,並列入員工教育。 胡忠一解釋,「產地標示」可追溯來源,讓消費者安心, 相較產銷履歷,也較易執行。 走進日本超商、市集農產品不僅有產地標示,更能見到蔬果上 有一張張農民、農地的照片或簡介。 日本農林水產省官網中,米食流通制度 (http://www.maff.go.jp/j/syouan/keikaku/beikoku/index.html) 圖文並茂,一目了然。 日本法律雖僅要求稻米、牛肉須強制標示產地,連鎖店、量販店 進一步訂出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的農藥等殘留標準,落實企業責任; 農協(農業合作社)也在去年全面要求,透過農協賣出的商品 都要有產銷履歷。 日本店家也推動「綠燈籠」,貼上一到五顆星, 五顆星表示使用國產農產品達百分之九十,消費者也能知道店家 使用的蔬菜、水果、調味料來自哪個農家,已有三千四百個店家 掛上綠燈籠。 如何落實稽查?胡忠一舉例,一九九四年日本水稻收獲量不足, 從各地進口米,農林水產省在零售店逐一核對進貨單、包裝標示、 與價格,「騙不了人的」。 根據日本法規,從生產者到量販店、外食業者,若遭查獲沒有記錄 米食來源或來源標示不實,勸告三次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, 若未改善則罰鍰五十萬元日幣(不到廿萬元台幣)。 胡忠一說,台日民族性格有所差異,在日本若涉及不實標示, 公布業者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已形同形象破產,若累積三次到罰款 程度,「幾乎已是逼它倒閉。」 全文網址: 他山之石/日本米食產品 強制標示產地 | 進口米流向追蹤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8240638.shtml#ixzz2ioaD1okx Power By udn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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